你的位置:首页 > 软件开发 > Java > 高程 第6章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 6.1 理解对象

高程 第6章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 6.1 理解对象

发布时间:2015-11-24 02:00:05
面向对象(Object-Oriented,OO)的语言有一个标志,那就是它们都有类的概念,而通过类可以创建任意多个具有相同属性和方法的对象. ECMAScript中没有类的概念,因此它的对象也与基于类的语言中的对象有所不同. ECMA-262把对象定义为:"无序属性的集 ...

面向对象(Object-Oriented,OO)的语言有一个标志,那就是它们都有类的概念,而通过类可以创建任意多个具有相同属性和方法的对象.

ECMAScript中没有类的概念,因此它的对象也与基于类的语言中的对象有所不同.

ECMA-262把对象定义为:"无序属性的集合,其属性可以包含基本值,对象或者函数".

严格来讲,这就相当于说对象是一组没有特定顺序的值.对象的每个属性或方法都有一个名字,而每个名字都映射到一个值.正因为这样,我们可以把EMCAScript的对象想象成散列表:无非就是一组名值对,其中值可以是数据或函数.

每个对象老师基于一个引用类型创建的,这个引用类型可以是之前讨论的原生类型,也可以是开发人员定义的类型.

6.1 理解对象

创建自定义对象的最简单就是创建一个Object的实例,然后再为它添加属性和方法.

var person=new Object();  person.name="Nicholas";  person.age=29;  person.job="Software Engineer";  person.sayName=function(){    alert(this.name);  };

原标题:高程 第6章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 6.1 理解对象

关键词:面向对象

*特别声明:以上内容来自于网络收集,著作权属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: admin#shaoqun.com (#换成@)。